作笔录时当事人有没有权利问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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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6:38

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在询问开始时,询问人应向被询问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并在笔录上作出如下记载:“询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告知被询问人应当如实提供证书、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被询问人应当在签名后盖章或捺指纹,笔录各页之间也应盖上骑缝章(或捺指纹)。

根据“刑诉法”第67条“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的规定,询问证人的笔录亦应分别记载,不能把几个证人的询问情况写在一份笔录里,必须单人单问单记,单独制作笔录。追问你好,如果当事人在回答被询问的问题的时候有疑问,可不可以向警方提问?

追答可以的,但是最好留在笔录完成之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6:39

当事人没有权利问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人员必须是*、安全局、*的侦查人员。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犯罪现场或者指定地点讯问,侦查人员必须先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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