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5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3:17
你朋友和那个人属于合同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那人是不能要回去的。除非,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也就是你朋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亲属2.对赠予人有
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予人依法撤销赠与合同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你朋友如果没有返还,最多就是跟他形成债券债务关系。除非,你朋友当时取得项链的手段是非法的,否则不会有其他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3:22
那要看什么性质的了,如果以结婚作为条件的话他们分了,应归还原物,或折价补偿。如果只是男女朋友,而且是自愿赠送,那么就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3:22
送给人家的东西就是物权已不属於他了,除非当初接受方是以什麼欺诈,胁迫等手段,违反了人家的意愿得到的,就应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