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2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不需要罚款!!!计划生育是以户籍地为主进行管理。小孩的户籍已经跟着母亲入户,男方的计生部门就没有权利再次罚款!!!
举例:小孩是A市的户籍,也就是A市的人,而且已经在A市接受过处罚。父亲是B市的,你B市的计划生育部门凭什么管理人家A市的人???
再者,小孩是计划外生育,也就是超生,但是并没有在B市让计生部门发现,所以B市的计生部门是没有权利处罚的!!!!!如果小孩没有上户籍,而且还是计划外生育,如果在B市让计生部门发现了,那么B市的计划生育部门可以根据《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小孩的父母进行处罚!!
而你们小孩的户籍已经登记入户,所以父亲这边是没有权利去处罚的!!
你们的情况不同于新生儿入户。我举个例子:有的夫妇不在同一个省份,女方所在的A省计生处罚标准很低,就想在女方所在的A省把社会抚养费缴纳了,然后拿着女方所在省份的罚款票据到男方所在的B省户籍地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一是当地都有保护主义,你不在当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地的派出所不认女方A省的罚款票据,而男方B省的生部门也完全可以以社会抚养费费没有征收到位而进行再次的处罚!!例如男方B省的处罚标准是30000元,女方A省处罚的标准是10000元,那么男方B省的计生部门可以再让他们夫妇缴纳20000元得社会扶养费,因为没有征收到位,重新征收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不需要罚款的。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应该不会吧,现在孩子的落户是随父随母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