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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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5:53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不是什么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
那么工商部门发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也是可以的,
不一定非得罚款不可。
但是罚款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5:48
无照经营。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办理营业执照,否则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