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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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6:13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多项权利,具体包括:
1. 选择和接收租赁物的权利: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选择租赁物,并在租赁物交付后接收该物。
2. 占有并使用租赁标的物的权利: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直接控制和使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租赁物,直至租赁期满。
3. 索赔租赁物瑕疵的权利:如果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或出卖人进行修复或提供相应补偿。
4. 租期届满时选择租赁物所有权归属的权利: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选择是否购买租赁物,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支付租金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涉及租赁物的详细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以及租赁期满后的租赁物归属等重要条款。为了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融资租赁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