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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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对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或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