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权的表述不符合《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26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答案】:C、D
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A选项说法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法关于管理的事务及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B选项说法正确。C项“视为撤销”的说法是错误的,撤销意味着具有溯及力,而法律规定全国常委会发回的法律一般无溯及力;《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同时规定,全国常委会发回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失效,除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这意味着仍有溯及既往的可能性,故D选项不准确。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