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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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7:18
当您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您便有资格携带与此相关的所有文书材料,亲往当地执法机构与取得联系,以期领回自己交付的保证金。
1.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倘若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内,未曾出现扰乱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亦或无任何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事项存在于其中,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际,相关机关就应毫不犹豫地将保证金悉数退还原告人。
2.决定是否应退还保证金,必须要经过严密且严谨的审查,然后上报县级及以上机关负责人的核准,由其亲自批复并签署《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机关一旦决定需要退还犯罪嫌疑人所交的保证金,便会在解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同进,通知特定的银行机构将用于保证被告益的保证金如数返还给被告人,此外还需责令被告人在收到《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后,务必在上面签字或者盖章。